为顺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发展要求,化解政府采购领域矛盾纠纷,我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标准化建设,切实维护采购市场的良好秩序,进一步畅通维权救济渠道,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档升级。
一是立规立据。我区于2020年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采购“一站式”纠纷解决电子化平台,并出台《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规程》,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统一的常态化行政裁决处理服务,累计接收质疑1600余件、投诉700余件。
二是依法裁决。统一规范16种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文书模板,强化信息化硬性约束,卡住每一个执法环节点,综合运用论证、质证、检测、检验等手段,抽丝剥茧,切实维护各主体合法权益。
三是规范行为。全流程记录各主体质疑投诉及回复行为,重点标记采购人、代理机构不予回复、超期回复、供应商查无实据投诉、虚假恶意投诉等现象,建立全区不良行为记录清单,坚决遏制“不作为、乱作为”,防止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。
四是创新方式。探索与行政裁决并行的纠纷化解模式,通过约谈、调解、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,充分发挥“裁前调解”作用,将“枫桥经验”融入裁源治理,累计化解裁决纠纷200余件,占有效投诉的30%以上。
五是公开透明。全面、准确、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、处理处罚和监督检查执法信息,实时共享至信用信息平台,有力防范“人情执法”和“选择执法”,确保每项执法活动都经得起人民和时间的检验。